Friday 29 December 2017

執的古文解釋


①<動>持;握。《送東陽馬生序》:“嘗百裏外從鄉之先達執經叩問。”

②<動>掌握;把持。《論語•季氏》:“陪臣執國命,三世希不失矣。”

③<動>捉拿;逮捕。《梅花嶺記》:“被執至南門。”

④<名>執掌國政的人。《柳敬亭傳》:“宰執以下俱使之南面上坐。”

⑤<動>執行;施行。《漢書•哀帝紀》:“有司執法,未得其中。”

⑥<動>取得。《中山狼傳》:“是皆不足以執信也。”

⑦<名>朋友。《禮記•曲禮》:“見父之執,不謂之進,不敢進。”

最常用可為第一個,就是把握。什麼東西都想緊緊地抓在自己的手裡,若有一點不順心或者跟預想中不一樣,就開始慌亂暴躁。這是一個一體兩面的“執”,因為一方面它能逼著自己不斷前進,另一方面卻會顯得咄咄逼人, 讓周遭的人感到不自在,覺得你“以己為尊”。

生而為人,短短數十個寒暑,我想以自己為首要考量並不是件罪大惡極之事,但是如何再推己及人之時,把握分寸,進退得宜,這才是需要不斷精進提升的修為。有些人與生俱來就有此能力,但也沒人說不可以後天習得。我非生為完人,經歷七情六慾,會有貪憎癡慢妒疑,實為正常。如何不讓這些起伏不定的情緒影響我的日常、我需要掌握其中的“度”。

能懂我執,方為我執。

#字省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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